【媒體觀察】代表呼吁深圳加大對律師調查令制度的普法,減少律師調查阻力
發布時間:2019年1月23日 作者:南方都市報 責任編輯:湛杰
南都·深圳大件事訊(記者/張小玲)在1月21日舉行的市六屆人大七次會議分組討論上,市人大代表趙廣群提出,希望能加大對律師調查令制度的普法宣傳,減少律師調查阻力。
市人大代表趙廣群先談起法院案少人多的現象。指法院面臨的壓力很大,案少人多矛盾突出。“法院系統面臨案少人多,程序規定時間內審結,個別案件一兩年內不結案,員額制的實施的法官人數減少。”趙廣群說,根據市中院工作報告,深圳法官一年人均審理452宗案件,相當于一天審理兩三個案件,要經歷審前、開庭、判決等程序,因此有時周末和晚上都要開庭,內地一名法官一年才審理150宗案件。如何保證審理質量,保證法官的待遇收入,還需考慮。
再有,趙廣群期待能加大律師調查令制度的普法宣傳力度。據了解,律師調查令是為了更好地查明案件事實,法院支持律師調查案件相關情況而簽發的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文件,律師可以持調查令要求相關部門出具涉案當事人或者機構的銀行賬號、檔案材料、權利憑證等。2018年12月28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省司法廳正式下發相關規定試行調查令。而在此之前,寶安區法院于2013年4月在全省率先實行律師調查令制度,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2017年2月已實施。不過,“律師在去調查取證時總會遇到調查阻力,希望法院能出面協調。”趙廣群說,接受調查的部門和各大金融機構認識不夠,相關部門和機構還應加大普法力度。
趙廣群還提到,深圳去年發出287份人身保護令,對預防家暴,維護家庭關系有一定效果,有沒有更多的跟進,了解實際效果如何。